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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2018-2019学年 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2018-12-18 14:43:51

中专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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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属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按照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教学过程、规范办学管理的要求,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决定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对各直属办学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尤其是各直属分校、合作办学单位及下属的三级教学点的实习实训场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以办学点的设置与招生、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教学过程落实及学校安全情况为重点,通过教学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1.办学点的设置与规范招生情况(包括前置学历资格的抽查)。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调整情况。

  3.中央电中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及配套教学文件的制定情况。

  4.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案、上课、批改作业、实验报告、学生成绩记分册、平时测试卷及课后辅导答疑情况记录等。

  5.实习场地、实习设备的配置以及实践教学环节落实的情况以及顶岗实习的规范情况。

  6.课程教材使用情况。

  7.学校领导听课情况、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等情况。

  8.相关教学资料存档情况。如学生座谈会记录、听课记录等等。

  9.校园、设施设备、实验实习场地、学生宿舍及食堂安全情况。

  10.开设网络专业的教学实施、师资配备、网络运行及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教学检查以自查为主、中央电中抽检为辅的方式进行。

  各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各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领导应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并根据要求做好教学检查各环节的安排,使自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本次教学检查总结及整改报告等材料,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由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送中央电中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

  在各单位自查期间,中央电中随机抽检个别单位,对于抽查到的三级教学单位,其分校主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实地检查。

  三、中央电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编:100031

  联 系 人:都杰

  联系电话:(010)66490421

  E-mail:  380176575@qq.com

  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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