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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张某等17名项目经理进行处理的通报》(第八批)。张某等17名项目经理因为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被停止执业一年。同时,在其所属的施工企业中,重庆市外的7家施工企业被屏蔽入渝信息6个月,即暂停承揽业务6个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张某等17名项目经理进行处理的通报
(第八批)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要求,我委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实施了记分管理。截止2017年9月12日,张某等17名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12分(详见附件),现将相关处理通报如下:
一、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附件2第九条和《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渝建发〔2015〕35号)第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决定停止张某等17名项目经理执业1年。项目经理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二、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四川省XX建设有限公司、湖南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XX集团有限公司、江西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市外施工企业,屏蔽入渝信息6个月,屏蔽期限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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