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其中涉及到了关于境外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需满足的条件,对比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执业药师报名条件,报名政策竟有所放宽!详情如下,赶紧来看看!
海南省通知详情
该通知发布于2020年12月1日
各境外人士: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0〕44号)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均可申请在我省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参加考试条件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考试实施办法》执行,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具体考试通知,请关注海南省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等媒体。
三、境外人员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应按照报考有关规定,提交填写的制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四、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境外人员持个人申请报考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人员,办理注册手续后,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
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条件
中国人事考试网《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更新于2019年8月2日!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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