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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 31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 月 1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专业。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市和县(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 2 个年度内,报考相应专业的须在 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8月18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 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我院处 理。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88395085。
4.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0月26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报名时,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2.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凡在 2019 年曾报过“考全科”并交费成功,无论是否到过现场考试,今年继续报考原专业的,应按“老考生”报名,其他人员(包括首次报考的、去年“考全科”今年更换了专业的、报考“增项”级别的)均按“新考生”报名。去年“考全科”今年若更换了专业或错报成“增项”级别,造成原合格成绩无法使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户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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