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课程

还未选购课程

当前位置 > 行业动态

新政:本月起,京津冀职称证书互认!2020-08-07 16:20:34

行业动态

分享到

8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与北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明确了申报人群、申报程序、评价方式、结果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



《暂行办法》明确了职称申报人群,凡是与北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北京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关系,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版权所有 ©1997 - 2019 北京建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82162 京ICP备12031593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0397号   监督电话 010一59494419

登录成功

绑定手机号
找回密码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400-616-8179

App下载

扫描下载App

公众号

扫描关注微信公众号

小程序

扫描关注小程序

购课、看视频
尽在小程序